利群集团胶州商厦有限公司空调维修保养工程招标文件
【利群集团胶州商厦有限公司空调维修保养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本招标公告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利群集团胶州商厦有限公司空调(美的模块机)维修保养工程】
2、项目地点:【服务地点:胶州市苏州路118号】
3、招标内容:【空调(美的模块机)维修保养】
4、服务期限:开始时间【2025】年【03】月【25】日,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5】日。如有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向甲方提供清洗及维保服务,并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清洗及维修保养完成需经甲方人员书面签字确认,中标方承担当地主管部门验收、质监站检测等建设过程中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完成备案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如有)。
6、 服务范围及详细要求:见附件《利群集团胶州商厦空调(美的模块机)报价清单》
7、资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招标方要求】。
二、招、投标日程安排
1、招标资料请联系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4楼行政办公室【王工】,联系电话:0532-58668851。资料费每份200元,资料费不退。
2、答疑时间:【2025】年【03】月【17】日【10】时,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苏州路118号】,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3792427669】。请各投标方联系前述人员发送盖公章扫描版答疑文件。招标答疑截止时间为正式开标前【3】天,如投标人在领取清单及招标文件后未提出盖章版书面异议,则中标后清单内容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25】年【03】月【22】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总裁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总裁办 洪工收 0532-58668895)并将投标产品样品(如有)送达行政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4楼行政办公室【/】收【/】),逾期均视为废标,招标方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以已交纳的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6楼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保证金收据同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
4、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3】日【9】时开标
5、踏勘现场: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根据自己对现场查勘的情况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现场情况的理解、推断和应用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
(1)现场勘查:【利群胶州商厦设备处刘鹏飞13792427669】。
(3)商务咨询:【王工 0532-58668851、洪工0532-58668895】。
(1)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具有中央空调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C级以上资质(含C级)等与制冷维修、保养类相关行业资质;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投标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本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报价不得有漏项,如有漏项,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招标清单所有内容。
(4)施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文明规范进行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请投标单位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在本企业社保证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同步配报价电子版一份。投标函部分与商务部分同册装订,技术部分应单独装订。所有投标资料密封。
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投标方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具体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箱号码等。
④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消防、环保、服务相应保证等措施;
5、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6、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否R),无论是否中标样品概不退还,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交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须保证于【2025】年【03】月【22】日【12】时前到帐,招标方为投标单位开具收据,投标方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方中标之后接到招标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30】天后予以无息退还。
(2)办理退保证金时请准备相关资料联系【刘经理13792427669】,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收据并盖财务章、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并盖公章。
2、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①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含税总价的20%作为定金,工程开始施工后定金抵顶等额工程款;
②工程全部完工,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70%;
③经甲方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后者如有)验收合格,且全部空调维修项目正常运行90天无任何故障后,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90%;
④质保金: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自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后者如有)确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金。
(2)、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含税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③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8】小时仍未处理完毕的;
④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发出书面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履行;
⑤乙方未按规定程序和维保内容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更换配件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或材料的;
⑨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设备维修保养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A、公开唱标。唱标后,每个投标方给予40分钟述标时间,请各投标方做好详细述标材料。
B、密封报价。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招标方组织密封报价,投标方无需参加。
(1)本次招标进行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标:
②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④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招标工作。
三、投标方提交投标文档后,在没有得到正式邀请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到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应在招标人员工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安排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人不得就所参与项目与招标人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或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标书内容;投标人承诺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内容等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