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证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证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经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研究决定,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地点:登记时通知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表决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审议表决公司《2023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三、审议表决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表决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表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出席会议资格

凡在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在册(截至2024年5月6日)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股东资格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到公司行政办公室登记并领取会议证。

2、符合出席会议股东资格的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行政办公室登记并领取会议证。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4楼行政办公室

5、联系电话: 0532-58666800

联系人:杨女士

6、本届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授权委托书(可复制、自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予以认可。

本授权有效期为签发日起30日。

委托人签名并手印/单位公章并法人个人印鉴: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并手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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