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利群商业综合体项目大理石干挂工程招标文件

蓬莱利群商业综合体项目大理石干挂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及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第四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 招标邀请

利群集团蓬莱海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就蓬莱利群商业综合体项目(以下简蓬莱项目)项目理石干挂工程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蓬莱项目理石干挂工程

2、项目地址:烟台市蓬莱区钟楼北路以东北关路以北工地

3、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20211115下午530(如有变化电话通知)前将标书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海尔83号金鼎大36楼总裁 洪主任0532-58668895)。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各投标方在提交标书之前,必须携带贵司缴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或相关凭证,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83号金鼎大36楼财务部开具收据,将资料费和保证金收据(单独)、标书一同递交总裁办,参加投标。

2)开标时间:202111 169:20(暂定,实际以电话通知为准   

3)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83号金鼎大33楼第二会议室(暂定,实际以电话通知为准   

4)答疑:请各投标单位于202111812:00之前提出答疑,答疑可就招标文件、清单、图纸上存在的疑问以及建议向发标方提出,请将问题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给张工18554950811,电子邮箱dytgroup@126.com答疑采用现场答疑,答疑时间2021118日下220

答疑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78号利群智信中18楼会议室

4、咨询电话:

项目现场联系人:姜经13697668735

设计图纸相关联系:17685518028

商务咨询 0532-58668895  0532-58668851

5、工程内容:详见图纸、清单。资料请各单位联系张工索要,资料费每200元,资料费不退。请在办理资料费电汇的同时注明单位名称。

资料费电汇信息:(财务电话0532-58668828

收款人单位名: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3803023009006623292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揽施工,能够完成备案和相关部门的验收。报价包含但是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机械、材料、降排水、税金、规费、材料进场、加工、倒运、吊拉、垃圾外运、材料检验检测、复检及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

7、       工期:5个月,暂2021.11.20---2022.4.20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一般为一旦确定中标单位即安排进场。

8、查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查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查勘现场,发标方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查勘现场。投标人根据自己对现场查勘的情况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上述资料的理解、推断和应用负责。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场地质情况及地形地貌特征;
2)水文和气候条件;
3)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
4)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需的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
5)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6)可能对投标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部 投标方须知及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须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大理石干挂施工(装饰装修一级)资质,同时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所有审核资质的文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会直接返还。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真实可信、资料齐备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标书中应体现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4、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应提供有效原始资格证件)。
5、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6、投标人提供近五年的施工业绩报告(填写招标方发的统计表,提供统计表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会及时返还)。
7、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第三部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1、投标报价需考虑完成上述要求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费用,以及施工单位管理费、利润、税金、质量检测和验收的一切费用(交钥匙工程)都包含在综合单价里面,详见清单。投标时需提供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报价清单中如有缺失项目,则在缺失项目清单中注明。本次投标时未注明缺失项目则视为投标方已经考虑将该项目考虑在其他报价中了,中标后将不再调整。图纸深化后综合单价不再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将各种风险考虑在其中。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
·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实施本合同的具体施工方案
·营业执(复印)
·资质证(复印)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除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20天后,甲方支付乙方含税合同总价的20%】(其中合同总20%作为定金,剩余作为预付款(如有),工程开始施工后定金抵顶等额工程款);

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量完成50%后,由乙方提报工程进度,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

3)工程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报工程进度,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

4)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为准,乙方提交全套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经甲方审计决算后,支付至甲方审定值的95%

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自取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金。

6)甲方每笔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

7)乙方同意甲方每笔付款均以应付5%的利群金卡抵顶等额工程款。

8)乙方同意其含税合同总价30%工程款(前期付款)走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发放,具体流程以项目现场操作为准。

4、违约责任:工期以合同为准,每拖延一天,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5000元。

5、如由总包单位收集、汇总甲方的分包工程资料的,乙方在甲方办理竣工验收前需提供总包单位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市档案馆的标准、规格与内容的全套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三套。

6、中标单位负责办理有关手续,一次性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取得合格证,并承担当地主管部门备案、质监站检测费等建设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有),必须保证通过供电公司、消防、安检部门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仍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则执行变更后的价格。乙方不得以原材料价格调整变更为由拒不施工或变相停工,否则,每停工一日,须向发包人(甲方)支10000元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8、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6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提报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招投标书、竣工图纸、完工单、工程结算书、经甲方审定的预算书、工程签证及其他必备文件资料,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并附电子版一份,报送甲方进行审计。乙方逾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结算、付款要求,甲方可不再接受结算、付款申请。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90个工作日内审计结算完毕。

9、为避免高估冒算,乙方呈报的决算,审减值不应超过甲方审定值5%,超出部分计5%作为乙方支付甲方赔偿金。即:赔偿=(审减-甲方审定*5%*5%

 

4.       开标及评标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8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保证金电汇信息(财务电话0532-58668828):

  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 
   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67   
开户银行:工行台东支   

开户帐号3803023009006623292

2)投标单位须送标书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帐户,并保证在开标前到帐。投标方需持押金收据参加开标会。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无息退还。

4)中标单位的保证金按照以下节点退还:中标单位将于双方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工程量达50%时候无息返还 办理退保证金时请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联系张工办理(张0532-58668877  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的收据原件、投标单位开户信息(添加开户行行号)并盖公章)。请投标单位及时(当月)到发标方财务处开具收据。

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中标方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光盘应放置于密封袋内,封口处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
3、中标单位需通过项目建设地建设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招标方组织公开唱标,投标方派人参加

2)评标:本次招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招标方将于开标之日起七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5.本招标项目合同签署甲方为利群集团蓬莱海情购物广场邮箱公司。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利群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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